原因分析:凭证合并打印显示功能;
问题解答:勾选总账模块“设置”——“选项”——“凭证”页签里将“合并凭证显示、打印”选项勾选上,再根据实际需要的效果选择“按科目、摘要相同方式合并”或“按科目相同方式合并”的选项即可;
如果想要取消合并显示、打印,可以去掉“按科目、摘要相同方式合并”或“按科目相同方式合并”的选项即可,有客户去掉后凭证上显示正常了,但打印、预览依然合并,怎么解决呢?
对于上述的问题,我们需要“合并分录打印”的科目,进入“基础设置”--“财务信息设置”--“科目”,勾选该科目,点击“修改”,进入科目档案卡片,勾选“汇总显示与打印”并选中“汇总打印科目”。